新冠肺炎更名!一图读懂“乙类乙管”最新政策
2022-12-27 10:11:21 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

12月26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:

  • 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。

  • 经国务院批准,自2023年1月8日起,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、控制措施;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。

12月26日,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的总体方案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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